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紧研制本地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鉴别相关指南办法,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相关文件报我厅备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