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191号)要求,我厅对在我省备案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含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开展了2021年度年检工作。经校外教学点自检、主办高校普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抽检、省教育厅复检审核,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年检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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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