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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学生营养办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00:33:10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学生营养办: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填报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数据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21〕2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国家试点县填报范围为: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注册学生,即县城以外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自治区试点县和地方试点县填报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注册学生,不含县城学校学生。

  二、填报时间

  实名制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31日。请各试点县(市、区)学生营养办2021年于12月15日前,在实名制信息系统中完成受益学校(即试点学校)勾选工作。各试点学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勾选受益学生工作并在实名制信息系统内点击数据上报。

  各试点县(市、区)学生营养办要督促试点学校尽快完成勾选受益学生工作,认真审核各试点学校上报的数据,确保所有试点学校完成数据填报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数据上报,并将本县(市、区)的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情况、未勾选学生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书面上报市学生营养办(纸质版须加盖教育局公章,一式1份,电子版须一并报送)。

  各市学生营养办在审核本辖区各试点县数据的基础上,在实名制信息系统内点击数据上报,于2022年1月6日前将本市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情况、未勾选学生信息统计表(模板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报自治区学生营养办。

  三、其他事项              

  实名制信息系统是中央和自治区核定各地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因应纳而未纳入实名制信息系统人数造成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缺口由各地财政自行统筹解决。各地学生营养办要高度重视,统筹解决好受益学生和学籍不在同一学校、受益学生暂无学籍等问题,组织各试点学校如实填报数据,坚决杜绝多报、虚报问题,同时确保不出现漏报、少报现象,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系统数据填报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各市学生营养办汇总后及时与自治区学生营养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赵彦彦,0771—5815228;曾方,0771-5815227。

  附件:1.××县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情况

  2.××市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09778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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