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7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助力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市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20〕12号)要求,市教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北京市学分银行试点业务实践项目综合评价。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共有12个单位的实践项目被评为“优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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