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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构建“橄榄型”师资发展模型推进城乡教育“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2021-12-25 13:52:12作者:佚名来源: 浙江省教育厅

  自2019年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以来,海盐县又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型教师队伍,通过扩大队伍“中坚力量”,缩小城乡“师资差距”、深化“绩效分配”改革等举措,构建“橄榄型”师资建设模型不断推进城乡教师优质均衡发展,以师资“共富”推动教育“共富”。

  2021年该县义务教育段城乡生师比分别是16.5和13.9,一级教师以上占比分别是75.7%和78.9%,骨干教师占比分别是24.6%和25.9%,本科以上学历分别是93.6%和91.1%,平均年龄分别是40.4岁和39.9岁,义务段农村学校师资水平与城镇学校持平,生师比、一级教师以上比例、骨干教师占比等指标已优于城镇学校。

  做强做优“三支队伍”,致力做大“师资蛋糕”

  一是“三破三立”壮大学前教育“编内教师”队伍。对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实施改革扩大学前教育“编内教师”队伍,出台《海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将学前教育“非编教师”确立为与事业编教师并存的共享财政保障的“劳动合同制”教师,提升劳动合同制教师职业归属感。同时通过为劳动合同制教师提供与编内教师同等的职务晋升、专业发展、业务提升三个通道,每学期安排6次活动,18节公开课,6个主题教研,6个专题讲座,学前教育队伍建设实现从“着力留人”到“助力成长”,有效推动学前教师队伍管理“一体化”进程。2021年,该县新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大专以上学历100%,其中本科学历31.4%,劳动合同制教师中一级教师以上职称66人,占21.6%,保育员中级工以上93人,占60%。

  二是“扩面提质”做大“名优教师”队伍。以人才培育和质量提升为目标,启动县域一流学科团队创建行动,形成一批理论素养好、教学质量高、教育研究强的学科教学核心力量。并通过“学校发展共同体”和“互联网智慧学习空间”发挥其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制定“名师孵化机制”,建立“名师种子库”,实施“名优教师”扩面提质工程,制定后备名师专项培养计划,不断扩展农村学校各级各类名师、学科带头人的团队规模。建立教育名家培养机制,实施“卓越师资培育计划”,开展普高“领军教师和创新人才培育”及中小学幼儿园“卓越师资培养”行动,设置多维度的培训课程体系,打造领军型专家型教师。2021年,该县共评选出首批18个县级“一流学科团队”,现有各级各类骨干教师979人,占专任教师比22%,210名教师入选中小学幼儿园卓越师资培养计划。

  三是“引育并举”做大“高学历教师”队伍。完善新教师的招录办法。提高新教师的入职标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2021年共招聘新教师78人,其中研究生24人,占30.8%,本科及以上74人,占94.9%。扩大教育高层次人才的招引力度。2010年至2019年三次修订高层次人才奖补方案,逐步提高奖补标准,出台《关于招引教育高层次及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实施安居补助、人才子女入学等人才优待政策。组建研究生学历海盐班。探索与高校的在职教师研究生培养的合作模式,推动教师“抱团式”提升学历水平,以学历提升为载体,鼓励引导教师学习深造,不断丰厚学科素养,提升专业水平。

  平衡城乡“师资力量”,着力分好“名师蛋糕”

  一是基于标准的“平衡式”流动。通过创新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制定义务教育班师比标准,着力破解由城镇化进程加快后农村学龄人口的减少而导致的部分农村学校师生比失调的困境。自2019年起,该县实施教师“结构性动态调整”机制,将小学1:2.2、初中1:3.5的班师比作为可流入教师的上限,即低于该班师比的方可申请流入教师,并设小学1:2.5、初中1:3.7的班师比作为流出教师的下限,即高于该班师比的必须流出教师。缓解了总编控制下校际师资不均衡及结构性缺编问题,实现学科岗位的专业平衡。2021年,该县共有36所学校218名教师参与结构性动态调整。

  二是效益导向的“组团式”支教。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实现教师资源“全域流转”。按照在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教师总数的10%的比例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轮岗交流,积极倡导名优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同时通过“定量分配”组织一批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学校交流学习。以教师发展效益为导向,积极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轮岗交流,如在职称评定上要求必须有1年以上农村支教经历的教师晋升职称,在待遇保障上严格落实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和农村特岗津贴,城镇教师在农村学校交流期间,享受各项农村教师津贴。近五年来,全县共有226名教师、校长从城镇学校轮岗交流或组织调动至农村学校,占流动人数的24.5%,有效打通了校际“师资壁垒”。

  三是资源优化的“客座式”共享。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成立13个“1+X”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通过“以城带乡”“以强带弱”等“合作共建”模式发挥共同体内教师专业所长,以“客座教师”的身份共享名优教师资源。发挥“客座教师”最大影响力,充分挖掘“1+X”新型智慧学习空间实时互动性的优势,强化线上研训,补短薄弱学科。通过普适性教师群体培训和特定教师群体培训相结合,让教师在同步研修中不断创新理念,内化学习认知,提升业务水平,实现了空间内城乡教师共磨一堂课,共商一件事,为农村教师成长注入“加速度”。2019年以来,该县共有124位“客座教师”参加浙江省网络同步课程建设,通过线上授课和教研,与共同体学校教师共享优质资源。

  深化“绩效分配”改革,聚力切好“薪酬蛋糕”

  一是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城乡教师待遇同步增长。落实并完善中小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制定中小学教师工资与本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攀升。按标准全面落实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和特岗教师津贴,教师待遇逐年稳中有增,逐步实现了城乡教师待遇同步增长。

  二是率先建立农村教师津贴制度,农村学校吸引力持续增长。该县自2008年1月起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乡镇小学、初中和成校的在职在编教师可根据其所聘的岗位和工作年限享受90-400元/月不等的津贴标准。2020年,该县35所农村学校1736名农村教师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实施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制度。根据镇、村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和条件艰苦程度,分三类标准确定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列入教师工资每月发放且不纳入已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2020年,该县42所农村学校(含幼儿园)共1577名农村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建立农村名师名校长津贴上浮制度,实行在农村任教的各级各类名校长比城镇同类名师科研津贴上浮25%,提高名师名校长赴农村任职任教的积极性。2021年,该县农村各级各类名师名校长共计275人次,并发放科研津贴。

  三是构建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薪酬体系,提高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出台《海盐县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全县统一的薪酬体系,根据事业编教师的工资结构和标准,建立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结构,将岗位等级、学历、工作业绩纳入工资项目,并与事业编教师同等享受班主任津贴、农村特岗津贴、年度绩效奖励,“结构化”的薪酬体系实现了劳动合同制教职工与事业编教职工“同工同筹”的工资模式,大力推动了学前教师队伍管理“一体化”进程。


原文链接:http://jyt.zj.gov.cn/art/2021/12/24/art_1543974_58918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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