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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扎实做好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5 13:36:19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自2017年职称评审权下放以来,巢湖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人事处与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配合,相继圆满完成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五年来,学校共有379人通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并取得任职资格,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94人、高级实验师6人、讲师242人、实验师2人,评审通过率为85%。

  学校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确定评审工作方案,协调、处理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领导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二级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审查、考核评议和推荐;另外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查委员会,对各单位审核推荐的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业绩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以及符合相关条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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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人事处早部署早落实,及时在校园网发布职评工作有关通知,公开职称申报所需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及相关政策,使申报人员能够清晰了解申报流程。同时,专门召开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布置和答疑会,对有关事项作出安排,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解答申报人的疑问,从而使相关人员知晓学校评审政策。另外,适时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座谈会,广泛调研,认真梳理,吸收采纳教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工作,服务教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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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巢湖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巢湖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巢湖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认定管理办法》《巢湖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巢湖学院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巢湖学院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补充规定(2020年修订)》及政策解读等制度文件,为做好每年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制度性保障。

  学校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要务,把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首要要求,要求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提高教学质量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地位,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通过集中组织评价和平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以不断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目的,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实现学校教师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进一步完善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制度,将高水平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作为代表性成果纳入申报材料审核范围。组织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和破格申报人员评审答辩,注重答辩人员业绩成果的学科专业性和学术水平,其答辩结果作为评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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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二级审核三次公示制度,要求二级学院在申报推荐时,其评审材料需在学院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申报人符合条款及有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并公开展示所有申报人材料;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以上公示均为5个工作日。评委会学科组专家全部从教育厅专家库抽取或经教育厅人事处同意由部分高校推荐,均为外校具有教授资格的专家。学校纪委办负责人为学校职称评聘领导组成员,并列席学校评委会会议,参与监督职称评审活动过程,同时也要求二级学院纪检委员列席本单位评审推荐工作会议。

  职称自主评审历经五年,学校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完善,今后会一如既往地将广大教师关注、关心的职称评审工作做得更认真、更细致、更完善,在规则、标准、程序公开的基础上,力求职称评审结果公平公正,让广大教职工放心和满意。(孙冰 特约通讯员:崔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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