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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5 14:28:00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1〕56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决定将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产教融合背景下政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模式创新与实践》等518个项目立项为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一)项目开题。原则上项目立项3个月内组织开题。项目组须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主要就项目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开题工作由承担项目的职业院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无需报我厅审核。其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开题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题专家组一般为5—7人,要高点定位,聘请省内外知名教改专家和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担任专家,确保准确把握研究方向,不断提升研究层次与境界。开题结束后,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开题报告上传至“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

  (二)项目中期报告。自获准立项之日起满1年时,项目负责人应向所在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交《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中期报告》),中期检查工作由各立项单位组织实施。逾期不提交《中期报告》,或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内容及计划的,我厅将中止项目研究工作,并视具体情况核减所在市或单位下一轮教改项目的申报数量。其中,中等职业学校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项目鉴定结题。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项目完成任务后,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4,以下简称《结题鉴定书》),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立项申报书》(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立项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应聘请至少7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结题审核专家组,其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少于2名,本校人员不得担任结题专家。项目结题审核通过后,立项单位须按照结题鉴定有关通知和规定向我厅提出鉴定申请。未按计划完成的,由所在单位督促整改;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撤销项目,终止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教改项目,并核减所在市或单位下一轮教改项目申报数量。项目的鉴定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实施,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类别。

  (四)项目变更。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项目进行中如因现实需要确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经立项单位同意后,报我厅备案。项目鉴定验收后,不再进行变更。

  (五)成果应用与推广。项目的研究成果(报告、专著、论文、教材、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可在醒目位置标注“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立项编号。我厅将对通过结题鉴定的优秀成果进行汇编,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开展学术交流,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对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六)项目培育。立项单位要建立教改项目长效培育机制,从教改项目立项之日起,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充分而必要的配套条件,加强对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的支持;对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要与承担或参与同级科研项目的人员同等对待;对教学改革研究成绩突出的人员,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各项目单位也可联合开展分区域、分片区的交流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定向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研究水平。

  (七)项目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厅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检。抽检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教改实践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经费配套和使用情况等。对研究实施不力或难以按原定计划完成的项目,立项单位可向我厅提出予以终止、撤销或延期的建议,经我厅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

  二、项目资助

  我厅联合省财政厅设立专项经费,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予以支持。其中,包括经费支持项目和自筹项目,经费支持项目由省财政资金保障;自筹项目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经费使用

  研究经费委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项目的开题、调研、研究、专家评审、图书资料购置及结题等工作。各立项单位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和使用效益。各项目团队要用好经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

  1.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

  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doc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doc

  4.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doc

  5.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12/24/art_124277_10296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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