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到截止日,共计收到邮件5件、意见建议3条。在进行认真分析后,采纳了2条合理性建议,1条建议未予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一)予以采纳的建议
1.《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6条修改为“将体育教师长期带操、课余训练、指导比赛等视同班主任经历,并计入课时量”。
2.《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四)部分实施体育评价改革行动中的“学生体质健康平均成绩”修改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未采纳建议及理由
1.删除艺术科目考试改革内容。未采纳理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我厅将督促各市尽快出台艺术科目考试方案,要求依据课程标准设计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确定考试成绩,最大限度保证艺术科目考试科学性、公平性。
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