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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5 14:23:51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宏观指导,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教社科﹝2021﹞2号,以下简称《标准》)。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各高校党委必须高度重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出发,大力加强高校思政课建设,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标准》的实施,是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领导,推动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机制,把思政课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学质量和学科建设评估标准体系,着力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二级机构设置、科研立项、学科建设、专任教师配备、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方面下功夫,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各高校党委要专题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宣传、人事、教务、研究生院(处)、财务、科研、学工、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等各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标准》精神,并做好各项指标的细化分工和任务分解,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组织管理、课堂教学、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我厅将把推动《标准》落实成效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学科专业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比的重要指标,纳入区管高校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普通本科高校校(院)长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述职测评、民办高等学校年检的重要内容,并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三、建立机制,定期通报

  各高校党委要严格对照《标准》中的各项指标,结合本单位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自查。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指标要制订整改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保证各项指标贯彻落实到位。请各高校于每年1月20日前将本校上一年度的《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自查表》(附件2)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思政处。我厅将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年度通报制度,于每年上半年公布上一年度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我厅思政处电子邮箱:szc5815117@163.com,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思政处,邮编:530021。收件人及电话:张莉,0771—5815520。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思政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莉,0771—5815520。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标准(2021年本)》的通知(教社科〔2021〕2号)

  2.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自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10049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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