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教〔2021〕192号
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贵州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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