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要求,吉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工作。经各地推荐、专家组评审,拟认定通化市等10个市、县(市、区)为省级示范区,吉林省实验中学等30所普通高中为省级示范校,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
如对拟认定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书面或电话反映的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来信来电受理部门: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130051;联系电话:0431-82722983。
附件:
1.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区评选结果
2.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评选结果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