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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04:47:10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第一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1〕5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36号)精神,经学校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确定济南科技学校物业服务等68个专业为第一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现将立项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是落实《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错位、差异、特色发展,优化专业布局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承诺,在政策、项目、经费、师资等方面加大对项目学校的支持力度,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各项目学校要将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科学确定项目预算,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完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化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书》),所涉及的目标任务不得低于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结合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以奖代补”资金给予经费支持(青岛市17个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经费由该市负责统筹安排)。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设施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专业质量效益提高等,不得用于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人员经费和债务化解等方面。建设期内,各专业用于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建设资金的60%。各项目学校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各市要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学校特色化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认真论证,论证结束报我厅同意后,方可正式启动建设。各市教育(教体)局须于2022年2月20日前通过“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398/gspzzzy/),填报经过市级论证后的《任务书》和建设实施方案。我厅组织专家审核反馈后,各市再组织学校修改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五、立项专业自建设实施方案及任务书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为期3年。各市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我厅职业教育处。我厅将对项目学校的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终止立项支持。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于2023年7月底前,组织中期检查;2024年12月底前,组织项目验收。

  

  

  附件:

  1.第一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doc

  2.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12/31/art_124277_10297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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