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盛典 >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1-06 05:35:18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宋争辉讲话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传广讲话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宋争辉一行查看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电子商务产业园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宋争辉一行查看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新闻实训室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宋争辉一行查看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豫商文化馆

  

  12月24日至25日,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召开。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宋争辉,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传广,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张正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92个会员单位、24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研究会章程及会费标准、候选人名单等议程。会议审议修订了《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章程(送审稿)》《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费标准(送审稿)》,选举产生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第八届理事、常务理事以及新一届研究会领导班子,张传广当选会长。

  

  张传广指出,第八届新理事要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的办会方向,引领高等职业教育战线,把好政治方向,解决好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立场问题,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人民、心中有教育事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力量、发挥优势,力争在履行智库和桥梁纽带职责方面取得新成绩,不断提升研究会工作水平,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为教育学术理论研究服务,为广大会员成长发展服务,真正地将研究会打造成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工作者的精神家园”;要加强制度建设、为研究会发展夯牢基础,加强学风建设、增强研究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加强文化建设、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通过下真功夫、下苦功夫,以坚定信念、扎实工作和良好形象为研究会开拓事业、壮大力量、赢得地位。

  

  宋争辉在讲话中指出,2021年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高职院校要立足自身专业结构和行业特色,抓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结构相匹配,力争把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做成全国高地。

  

  宋争辉强调,“十四五”期间,全省职教战线要强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职业教育既要纵向贯通、自成体系,也要和普通教育横向融通、协调发展;一要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总体保持中职与普通高中、高职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二要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研究出台《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匹配调整优化方案》,以学校为主体建立职教集团,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产业学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制产业学院,推动职业教育专业链与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三要着力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营造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尊重技能、全民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四要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重点培养学生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实现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式培养等新型育人模式;五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社会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重点加强面向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残疾人、企业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河南省情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打造一批能够走出国门的职业教育品牌。

  

  会后,宋争辉一行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电子商务产业园、新闻实训室、豫商文化馆等进行了实地调研。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供稿)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12-29/23737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