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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05:07:03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高质量做好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专业设置规划

  完善专业设置决策流程。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各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等,以下简称高校)要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作为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各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须经学校研究,明确校级层面的工作流程,完备校级层面的决策过程,压实校级层面的责任链条,确保专业设置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注重对接产业发展规划。各高校专业设置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行业人才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加强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开好优势特色专业,适度增设新专业。专业设置要重点对接我省发展战略,面向我省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电子制造、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建材、现代轻纺等6大战略支柱产业,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第五代移动通信等10大战略新兴产业,主动对接民生等紧缺领域,加快布局养老、托育、家政、文物保护、社区工作等紧缺领域专业。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成人学习规律,科学合理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

  二、加强专业设置管理

  落实专业设置主体责任。各高校要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定期对已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调整、撤销评估不合格或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

  加强专业设置省级统筹。省教育厅将加强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和统筹管理,严格依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专业设置条件、程序等要求,组织专家对我省高校拟开设专业进行评议并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我省专业规划和《办法》相关规定的拟设置专业,将不予设置;对于责任履行不到位或登记备案的专业点普遍不符合要求的高校,将予以通报,酌情减少或暂停其新增专业;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高校,将取消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格。

  三、做好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

  2022年拟招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指2022年填报、拟于2023年注册学生学籍的专业)备案工作要严格按照《办法》进行,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xjy.moe.edu.cn)填报。

  (一)填报安排

  普通高校、职业高校应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国家控制的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家控制专业设置资格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开放大学、成人高校原则上不设置国家控制专业。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暂停新增网络教育专业点。各高校应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专业设置填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填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将专业填报工作作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校级决策流程,严格决策过程,落实工作职责,确保专业填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各高校要对2022年拟招生专业设置总体情况形成报告(包括专业设置校级层面工作流程、决策过程,专业开设总体及增减情况、特色专业开设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情况、特殊情况说明等,见附件1),2022年1月31日前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发挥资源优势。各高校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势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本科高等学校应集中精力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调减专科专业、专科学生的数量和比例。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要夯实自身办学条件,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高质量办好优势特色专业。

  3.优化专业布局。各高校要逐步优化专业布局、层次、结构,严把专业建设质量关。主动对标产业、行业用人需求,真正本着弥补社会急需人才空缺的导向设置专业。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适量增减专业,专业设置的总量必须控制在本校普通招生专业的三分之二以内。本科高等学校年度新增专业不超过5个,专科院校年度新增专业不超过3个。新增专业原则上须已有一届普招毕业生。新增专业要在平台提交专业需求调研和分析及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学校上年度招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停招1年。

  4.聚焦人才培养。各高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自我评价机制,加大人才培养过程投入,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方案要素要全、格式规范,要按要求开设、开齐思政课,课程设置及课时要与培养目标相匹配。杜绝专业设置申报材料质量低下,人才培养方案照搬照抄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课程名称不规范、学分学时不达标、思政课开设不符合要求等。

  5.严格规范填报。各高校通过系统完成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招生情况和2022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学习形式包括函授、业余(夜大)、成人脱产、网络教育。其中,函授、业余、网络教育的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成人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招生及办学地域应符合相关要求。函授、网络教育只能在正式备案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所在地招生;业余仅限在高校办学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学;成人脱产仅限在高校自有校区内办学。请各高校于2022年1月31日前报送《2022年××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系统导出为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省级统筹

  教育厅将根据近三年各高校社会声誉、办学质量、招生规模等情况,严格统筹把关,组织专家对我省高校拟开设专业进行评议和统筹。经专家评议,合格的专业,上报教育部;不合格的专业,将直接退回高校,不予上报。省教育厅将对责任履行不到位或登记备案的专业点普遍不符合要求的高校予以通报,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相关高校新增专业。

  (四)账号变更

  各高校要认真核对平台院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账号新设、更名问题及密码重置,1月10日前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将申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省教育厅汇总报教育部核准后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刘东洋 王真真

  联系电话:0371-69691983 0371-69691878

  2.技术支持

  朱晓晖、苗林波:010-57519531 57519078

  电子邮箱:hangban@ouchn.edu.cn

  3.材料报送

  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杨 燕 王 婧

  联系电话:18503850769 13673692437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北路36号河南开放大学

  电子邮箱:zcjc@haedu.gov.cn

  

  附件:1.xxx高校2022年拟招生专业设置总体情况报告

  2.2022年××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

  2021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12-31/2376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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