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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委托百色市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具体方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2-01-06 05:22:02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百色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百色市实施第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利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21〕20号)精神,推进下放百色市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落地,进一步深化百色市教育对外开放,促进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下放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综〔1995〕1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2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教外综〔2007〕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吕青,0771—5815240、181786068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1063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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