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民办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重庆市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年检专家组开展了对全市民办高校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0年度年检工作,并及时反馈了年检意见。现综合学校自查、专家组检查和学校对2020年年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确定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等25所民办高校年检结论为合格单位,现予公布。
附件:重庆市2020年度民办高校年检情况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