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2020〕326号)精神,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有关本科高校申报的临床教学基地进行了审定,本次共认定附属医院4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高校在教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要给予附属医院实质性支持,加强对其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估和检查,保障附属医院教学人员在高校的学习、科研及参加学术活动等权利。附属医院要强化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建立健全临床带教工作激励机制,每年将不少于1%的业务收入用于教学和学科专业建设。要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稳定教学管理队伍,围绕人才培养整合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不断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