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体函〔2021〕99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积极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适应新时代、新特点、新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6号)要求,省教育厅现组织我省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鼓励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广泛交流经验,示范引领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塑爱党爱国爱军精神。
二、推荐范围
教育部已认定的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三、案例要求
(一)紧密围绕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基本要求,反映学校国防教育整体工作情况,体现国防教育内容融入到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融入到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课、体育课等课程中的成果和成效。
(二)体现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实效性、典型性的政策、举措和经验。案例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按要求格式(见附件1)进行整理。
四、推荐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在组织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遴选符合要求的1—2个典型案例予以推荐。高等院校自愿申报,每校限报1个典型案例。各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坚持优中选优,所推荐的案例要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二)对各市各校推荐的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我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出1-3个优秀案例上报教育部。
(三)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推荐的第三届全国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和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纸质文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周洁/史伟 电话/传真:0351-3046562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B座2026室,邮编:030024。
电子邮箱:shiwei@sxedc.com。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