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访谈 > 省教育厅印发通知 部署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

省教育厅印发通知 部署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15 09:58:44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寒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保障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1月11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

  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做好学生假期安排,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总量,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要充分利用好国家云平台和辽宁公益名师课堂等线上教学优质资源,充分利用博物馆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要将教育部印发的《寒假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每位家长,共同营造假期良好氛围。

  寒假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日常巡查,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查隐形变异行为,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等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强排查巡查,集中整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学前阶段线上培训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寒假期间,我省将开展线上学科类违规培训巡查专项行动,严禁有证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坚决打击中介组织利用网络撮合违规学科类培训,严防网站平台为违规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并以各种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对于违法违规培训行为,通知要求坚决落实严罚重处,并定期更新培训机构名单,将违规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畅通线索获取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问责作用,强化督导检查。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jyzx/jyyw/202201/t20220112_44899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