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1〕4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展示职业教育技能教学成果,继承和弘扬珠算这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强化全省职业学校财会专业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定于2021年12月下旬举办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财会专业技能大赛暨江苏省第四十二届珠算技术比赛。为做好比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大赛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6日。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2月5日。
二、组织领导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主办,由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江苏省珠算协会、江苏省会计学会、赛项承办学校共同承办,由赛项承办学校所在市教育局、财政局、职教学会、珠算协会、会计学会等单位共同协办。
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并下设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机构。专家委员会下设命题组、裁判组。命题组主要负责大赛命题和题库建设以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制定工作,裁判组主要负责现场裁判和评分。
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财会专业技能大赛设中职学生组、中职教师组二个组别。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即2019年9月以前在聘教师)。获得过省赛、国赛学生组一等奖的学生选手不得参加同组别同项目2022年度竞赛。获2020年、2021年教师组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加同一项目2022年度竞赛。
四、竞赛命题
有关事项详见赛项规程(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中职学生组根据参赛选手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会计电算化成绩/会计电算化最高分*100*40%+会计手工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实务成绩/会计手工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实务成绩最高分*100*40%+单据录入成绩/单据录入最高分*100*20%(或珠算成绩/珠算最高分*100*20%)。对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选手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如果个人总成绩相同,以电算化平均成绩高低排序,如果电算化平均成绩相同,以会计手工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实务成绩高低排序。
中职教师组按参赛选手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会计电算化成绩/会计电算化最高分*100*40%+会计手工账务处理成绩/会计手工账务处理成绩最高分*100*40%+管理会计与纳税申报实务成绩/管理会计与纳税申报实务最高分*100*20%(或珠算成绩/珠算最高分*100*20%)。如果个人总成绩相同,以电算化成绩高低排序,如果电算化成绩相同,以会计手工账务处理成绩高低排序。
珠算比赛另设单项奖、团体奖、技术进步奖、教练奖。获得珠算比赛单项奖的学生不享受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
六、组队与报名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中职学生组竞赛方式为个人赛,每个设区市可推荐八位选手参加竞赛,每位参赛选手均需参加会计手工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实务和会计电算化二项内容的竞赛,并在单据录入、珠算二项内容中选择一项参加竞赛,其中四位选手选择单据录入内容,另四位选手选择珠算内容。同一学校的参赛选手不能超过三位。中职教师组竞赛方式为个人赛,每个设区市可推荐四位选手参加竞赛,每位参赛选手均需参加会计手工账务处理和会计电算化二项内容的竞赛,并在管理会计与纳税申报实务、珠算二项内容中选择一项参加竞赛,其中二位选手选择管理会计与纳税申报实务内容,另二位选手选择珠算内容。同一学校的参赛选手不能超过二位,另请各设区市及常熟市珠算协会负责人参加裁判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参赛选手的选拔与资格审查。各设区市由教育局牵头,会同财政局及相关学会、协会共同组织好当地的选拔赛及资格审查工作。各设区市必须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参赛选手材料纸质稿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网络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12月5日24时关闭)。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参赛选手需提供如下资料:中职学生组及教师组参赛选手均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职教处统一网上报名,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盖章确认的纸质报名表和汇总表(按系统导出格式),身份证复印件。学生组参赛选手须另提交录取名册复印件;教师组参赛选手须另提供如下纸质材料:教师在编(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七、大赛经费及其他事项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赛项承办学校及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市内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
附件:1.2022年江苏省职业学校财会专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十二届珠算技术比赛组委会名单.docx
2.2022年江苏省职业学校财会专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十二届珠算技术比赛赛项规程.docx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