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阶段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的通知》,要求有效减轻期末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巩固“双减”成效。
《通知》明确“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提早结束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非考试学科,杜绝挪课或抢课,保障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体育锻炼时间;二是严格教学进度管理。严格执行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计划,遵循教学规律,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学期考试复习时间不得超过2周,不得提前上下学期的新课;三是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强化期末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期末作业公示制度。对于学科基础不均衡的学生,各科作业的重点和数量要有所差异,强化分层作业和弹性作业的落实,切忌作业布置一刀切。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要从三个方面加强期末阶段教学管理。加强复习方法指导,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的意识和习惯;加强期末考试管理,规范纸笔考试,低年级可采用“游园”等形式探索评价新方式。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改进考试评价,弱化考试的甄别、选拔功能,充分发挥其在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和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课业负担监管,认真调研分析本校课业负担问题,各校期末阶段要开展作业自查,重点检查各科作业数量与作业重复率,要将机械、重复、低效作业降到最低。
“临近期末,面对考试压力,个别教师容易不自觉地进行‘加码’‘抢跑’,这与当下‘双减’政策的精神背道而驰。”慈溪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行百里者半九十,期末阶段更加要重视减负增效,进一步巩固这学期以来‘双减’的工作成果。”
据悉,慈溪市教育局正在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五育”并举的教育评价实践导向,建立健全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落实机制,牢牢抓住教育评价改革这个源头,促使“双减”政策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