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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5 11:45:59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寒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安全健康、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中小学生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寒假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双减”工作寒假调度会精神,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重点工作。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可提前安排学生离校,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组织开展线上教学。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本地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对寒假“双减”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县区、学校、培训机构。各地要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治理措施,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务必做到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各地各校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教育引导师生、家长、教职工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各学校要上好放假前最后一堂安全教育课,重点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让每名师生树牢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能力,引导、督促家长尽好学生寒假安全监管看护责任,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假期安全,构筑学生寒假安全防护屏障。

  三、科学布置寒假作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研人员指导督促学校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学校要加强学科组、年级组寒假作业统筹,合理调控假期作业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要求,切实让孩子在假期得到休息调整,以更好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学习生活。要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寒期作业,适度安排体育作业,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教师要及时提醒学生统筹用好假期时间,合理安排作业进度。

  四、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地文旅、科技、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巡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严禁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查隐形变异行为,发挥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作用,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等相关部门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学前阶段线上培训。

  五、坚决落实严罚重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公布、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684号)从严处罚;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的要立整立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要定期更新黑白名单,将违规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要严肃查处,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切实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六、密切家校沟通联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科学育人观念,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及时将教育部《寒假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寒假期间禁止参与学科类培训的告知书》传达至每一位家长,并督促每一位学生签订《寒假期间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的承诺书》。要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正确处理亲子关系,合理安排孩子寒假学习生活,与孩子共同参与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体验活动。要指导家长加强亲子互动交流,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帮助孩子学会面对困难挫折,有效排解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对发现存在心理问题和情绪不稳定的学生,家校之间要共同做好干预引导。

  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增加了《各地排查检查情况汇总表》,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并做好填报工作,及时梳理本地寒假工作情况报送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附件:1.《寒假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寒假期间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的承诺书》

  3.《寒假期间禁止参与学科类培训的告知书》

  2022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1-13/2381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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