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实验中学、河大附中、河师大附中: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6号)有关要求,推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决定在全省遴选一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每个县(市)遴选1所,省辖市市区学校指标见附件1,建设周期为3年。示范校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探索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有效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其他地区和薄弱学校做好课程教材实施工作,同时形成一批典型经验,为全面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点任务
1.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新课程实施规划,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积极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探索完善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教材教辅有关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组织管理、学生发展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校本教研等制度,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创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的有效途径,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优秀教育教学案例。
3.加强校本教研,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学校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4.认真总结凝炼示范校工作经验,积极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和经验推广,建立与薄弱高中、农村学校对口帮扶机制,推荐优秀教学干部和骨干教师承担省内新课程新教材培训任务,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申报遴选
(一)申报条件
①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近年来无违规办学和违规招生行为。②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积极发展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③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使用审定教材,具有较强的课程领导能力、课程建设能力、课程实施能力和校本教研能力。④在推进教学改革、实施选课走班、优化教学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和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的改革成效。⑤高度重视课程改革工作,工作积极性高,具备开展示范校工作的相应保障条件。
(二)遴选程序
按照高中学校自主申报、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遴选。
1.自主申报。普通高中学校可自主申报并填写《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申报表》(附件2),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2.地市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对报送申请材料进行遴选,提出推荐意见和拟给予的具体支持措施。
3.审核确定。省教育厅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定公布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名单。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示范校遴选建设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遴选推荐,同时加大对示范校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全省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提升。
请各地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推荐的示范校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文本。
联系人:赵琼,电话0371-69691899;
邮 箱: zhaoqiong@haedu.gov.cn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