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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评估院2022年1月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2 08:26:20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是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名额为7名,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具体岗位及人数:

  1. 教育综合评估1名;

  2. 基础教育综合评估1名;

  3. 职业教育综合评估1名;

  4.中高职院校评估1名;

  5. 学前教育质量监测1名;

  6.义务教育质量监测1名;

  7.教育评估监测系统建设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四川省教育评估院2022年1月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中其他相关要求的人员。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计算以报名结束之日为截止日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下载并填写《四川省教育评估院面向社会编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此项为在职人员提供)等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打包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scsjypgy@126.com。

  “学历学位证书及和相关材料”是指:1.往届毕业生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2.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就读专业情况的证明。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提供:在国(境)外高校所学课程及成绩单、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选择是否同意岗位调剂)。应聘人员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及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初审通过人员我们将在四川省教育评估院网站(http://www.scjypg.net)、四川教育督导网站(http://scjydd.scedu.net)公布,并邮件或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笔试暂定于2022年2月26日上午进行。请参考考生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当天进行确认。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包括现场考察和答辩。

  根据各岗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者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失去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8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某个岗位产生空缺(即无人报考或该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均未达80分及以上),经四川省教育评估院研究,可以从考试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符合空缺岗位报考条件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且同意岗位调剂的人员里面,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该空缺岗位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考生考试成绩一并在四川省教育评估院网站、四川教育督导网站公布。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8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总成绩未达要求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核

  通过调阅档案或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

  对考核中取消应聘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四川省教育评估院网站、四川教育督导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审定后,确认聘用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院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核贯彻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个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期,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四川省教育评估院网站、四川教育督导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招聘过程中的一切通知事项均在四川省教育评估院网站(http://www.scjypg.net/)、四川教育督导网站(http://scjydd.scedu.net)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考务咨询电话:028-85876158;监督电话:028-85775308。

  联系地址: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成都市双流航空港黄荆路11号);邮编:610225。

  

  附件:1.四川省教育评估院2022年1月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教育评估院面向社会编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2022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2/1/19/ecd2d1cf35af4d7d924d8c7f856713f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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