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和县(市、区)、市(州)审核委托,省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21年度我省高校(含民办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止。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联系电话:0851-85283558(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550081
附件2:民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3:高校思想政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