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和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9号)要求,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复核评审与社会公示,教育部认定并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38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40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28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5个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2030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加快改革发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改革试验区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是引领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是加快校园足球普及发展的示范典型,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基本要求(试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工作规范》《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基本要求(试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游戏活动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大胆探索实践,创新体制机制,保持鲜明特色,为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积累更多经验。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改革试验区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建设作为发展校园足球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多方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在教学、训练、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改革试验区、“满天星”训练营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的示范带动机制,鼓励开展多方面的区域内或跨区域交流,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为带动学校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和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发挥示范作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退出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改革试验区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范畴,定期实施专项检查,对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不断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教育部将适时组织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改革试验区、“满天星”训练营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开展质量复核工作,对于工作突出的单位将予以推广并依托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于弄虚作假、不达标准的单位,将取消命名并予以通报。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有关问题报告我部。
附件:1.2021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名单
教育部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