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建〔202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8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成本管控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9〕99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近几年本市新建中小学校功能建设标准,合理控制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成本,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促进本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有关意见如下。
一、加强精细设计,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一)明确中小学校建筑规模控制性指标。立足当前本市市情和教育发展实际,在执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京教建〔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标》)时,进一步从严控制新建中小学校建筑规模,严格执行《办标》规定的应设用房,包括:主要教学用房、办公及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地下人防等五项建筑面积之和,作为本市中小学校建筑规模的控制性指标,详见附件1。
(二)统筹使用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在控制总建设规模、满足安全需求及教育教学、生活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可统筹使用,便于空间的复合利用与合理组合,满足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需要。
(三)管控部分功能用房规模。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合理控制设备用房,在周边市政设施基本完善的条件下,原则上不超过总建筑面积7%。合理控制地下空间,原则上学校建筑地下空间规模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对于《办标》中的报告厅,确有必要设置的,经研究论证后建设,并作为该区域学校共享设施使用。
二、坚持多措并举,实现中小学校勤俭节约建设
(一)更加注重学校规模的合理确定。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原则,根据保障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确定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得新建超大规模学校。在满足基本使用需求、空间饱和利用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校园功能布局,科学设置建设内容,确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
(二)更加注重学校设施的复合利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发展素质教育核心目标,挖掘各类课程的教学共性特征,优化各类空间和设施的使用功能,增强用房、设施和场地的复合性、兼容性、多功能性,提升饱和利用率。
(三)更加注重校内外资源的共建共享。打通校际屏障,以学区、街区、教育集团为一个资源统筹体,学校间资源互补、设施共享。鼓励充分挖掘利用校外资源,通过合作、租赁、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校内教学、实验、体育、实践活动等资源不足。强化学校对社会服务职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学校部分文化、体育设施可错时向周边市民开放使用,促进学校社区融合发展。
(四)更加注重学校建设的集约节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控建设投资,有力有序实施学校建设。倡导学校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与后期运行维护成本,实现经济性与耐久性、朴素性与美观性的统一。严禁超标准设计、超规模建设,在保证学校建设品质的同时,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使用效益。
三、反对铺张浪费,构建中小学校朴实简洁装修风格
(一)中小学校装修应力求朴实无华、经济美观、坚固耐久、绿色环保。加强固定资产投资与财政性投资的有效衔接,避免重复投入。
(二)在外观设计上,要结合地域特色,倡导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及民族特色,积极构建朴素、简洁,具有育人功能的校园建筑风格。坚决杜绝异型结构,避免追求新、奇、特的风格,不得追求将校舍建设成为地标性建筑。外墙立面要简洁明快,减少装饰性构件,室外装修材料坚固耐久、易清洁。
(三)在室内设计上,装修要朴素简洁,适于青少年儿童心理特点,适度体现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减少装饰性装修,不得搞豪华装修,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室内装修材料要绿色健康、实用耐久、节能环保,加强校舍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空气质量管理,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具体中小学校室内外装修材料选用与做法要求详见附件2。
四、完善制度程序,提升学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项目主责单位、建设单位是中小学校新建项目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保障学位供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际需求与严控投资成本、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的客观要求有机统筹,努力提高中小学校新建项目的科学决策和过程管控水平。
(二)严格建设标准,强化限额设计。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建筑规模控制性指标和造价控制标准,按照限额设计的要求开展方案设计,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和计划总投资。学校建设方案和计划总投资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一经批准即为项目总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上限,将实施严格的全过程管控。要严格落实政府决策,切实落实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建设进度、规模和投资控制等环节,提高工程质量绩效。
(三)加强前期论证,完善储备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提前组织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开展项目研究谋划,扎实做好项目论证、方案比选、用地和市政条件保障等工作,提高项目成熟程度。市、区两级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审机制,对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等进行深入论证和严格把关,依建设时序、资金需求、项目成熟度等情况,梳理建立项目库,通过储备、逐级升等、做熟前期等阶段动态实施,统筹做好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
(四)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项目全过程审计制度,实现资金全过程、全流程跟踪。对政府投资项目出现超投资、超规模且过程中未按程序进行调整变更的,将此项内容纳入对该区及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价,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开展问责。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