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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设置数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9 12:37:36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教函〔2022〕5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1年12月,我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1〕30号),并启动了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鉴于本届成果奖总体推荐数量较上届稳步增加,推荐成果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充分展示北京高等教育近年来教学改革成果,在综合比较其他省市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设置比例后,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决定优化奖项设置结构。在维持总体获奖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将特等奖设置数量由原10项左右调整为30项左右,一等奖设置数量由原240项左右调整为220项左右,二等奖设置数量保持不变,仍为350项左右。

  特此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xxxgk/202201/t20220129_2603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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