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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9 13:51:57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职成函〔2022〕10号

  各市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为全面掌握我省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情况,请各学校全面梳理本校目前正在开展和2022年春季学期计划开展的实习情况,并填写《山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汇总表》,于2月18日前报指定邮箱。其中,高职院校和省属公办中职学校直接报送,其他学校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

  电子邮箱:zccgwsx@163.com

  

  附件: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2.山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202/t20220208_4854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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