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法函〔2022〕2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依法治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中法办发〔2021)7号),对学习运用《纲要》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地、各校党委(党组)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纲要》纳入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细化工作安排,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抓好自学、专题辅导和集体交流研讨。各级党组织要将《纲要》作为党员干部的重要学习读物,广泛开展讲党课、支部学习。各单位法治工作部门要广泛开展座谈、研讨、讲座,力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推进到新高度。
二、开展宣讲培训。各地、各校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和教师培训体系,按照全面覆盖、持续推进、营造氛围要求,对教育管理人员、教育科研人员和广大教职员工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培训,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校报、宣传栏等,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组织法学专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研究阐释,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影响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生动实践,奋力谱写山西教育事业发展新篇章。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迅速把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有效管用的务实举措、实际行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件: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