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专升本政策解读来啦!2022年自治区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解读(一)

专升本政策解读来啦!2022年自治区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解读(一)

发布时间:2022-02-19 14:46:51作者:佚名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我区印发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办发〔2022〕3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起来看——

  一、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连续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2021年5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1〕20号),明确从2022年开始,采取全区统一考试招生的形式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2022年工作方案》),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同意于2022年1月13日正式印发。

  二、2022年全区专升本考试招生方式有哪些变化?

  往年,我区专升本考试招生采取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签订对口招生协议,由本科高校确定选拔形式并组织实施选拔工作。2022年我区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招生。

  三、2022年全区专升本招生对象有哪些?

  招生对象有: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专项计划考生和免试考生。

  四、具体招生条件是什么?

  (一)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同时满足3项条件:一是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2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二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三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二)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已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免试考生。包括获奖免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

  1.获奖免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招生条件、在我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2022年全区免试专升本招生。

  五、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有哪些?

  招生院校为全区普通本科高校(不含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其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高校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包头医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河套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专业详情见《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见《2022年工作方案》附件4)(网址:http://jyt.nmg.gov.cn/zfxxgk/fdzdgknr/bmwj/202201/t20220118_1996673.html?bsh_bid=5669939347)。

  六、招生计划如何查询?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和“免试考生”三类。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nm.zsks.cn/)和招生院校网站进行查询。

  七、考试收费吗?

  专升本考试收取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1〕1033号)规定执行,每生120元。

  八、如何报名?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近期将印发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细则,明确报名具体事宜。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专升本考试招生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nm.zsks.cn/),按照生源院校公示的“考生类型”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首次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报考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

  九、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总分300分。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等四部分内容,每部分50分,满分200分;专业课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笔试、技能测试等)由各招生院校确定,满分100分。

  十、考试说明何时发布?

  公共课考试说明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并发布,专业课考试说明由各招生院校分别制定并在本校网站上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nm.zsks.cn/)和所报高校网站信息。

  十一、考点设在哪里?

  考点设在盟市所在地的本科高校。盟市所在地没有本科高校的,由相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确定考点并组织实施。考生须在所就读的高职(专科)院校所在盟市对应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成绩如何查询?

  考试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专业课成绩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公共课、专业课成绩,公布考试成绩查询方式,考生据此进行成绩查询。

  十三、成绩如何复核?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所报考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十四、如何划定分数线?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按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分专业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十五、如何录取?

  (一)免试考生录取。

  1.获奖免试考生录取。各招生院校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2022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予以免试录取;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考试并已被录取的,不再具备免试补录资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录取。各相关招生院校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各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及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1年水平。

  (三)普通考生录取。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时间安排,各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十六、有没有补录机会?

  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次网报公告进行网报,参加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档参加调剂录取。进入调剂录取阶段,招生院校根据线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十七、录取通知书何时发放?

  自治区教育厅公布录取结果后,由各招生院校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十八、何种情况下会被取消录取资格?

  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招生院校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有免试专升本政策。

  十九、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有什么不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须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二十、考生备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注重在校期间的日常积累。建议考生利用寒假期间系统梳理所学知识,以平常心认真备考,不参加“包过班”“协议班”等违规培训。同时,考生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等特殊因素,提前安排行程,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二十一、考生如何咨询考试招生有关事宜?

  考生可将咨询事宜发至电子邮箱jytgjc2021@126.com,或致电:教育厅高教处0471-2856628、2856606、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71-3261806,工作人员将及时予以解答。



原文链接:http://jyt.nmg.gov.cn/hygq/zcjd/202202/t20220217_20070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