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教育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太原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太原市教育局印发《民办中小学校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11月15日起实施。
民办中小学实行记分管理
太原市现有民办中小学校80余所。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太原市将对民办中小学校及其举办者、校长的违规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累积记分周期以一年的年检年度为单位,自办学许可证加盖年检结果章之日起算。一个周期满后记分清零,重新起算。
记分结果会作为民办学校主管机关年检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学校等级评审、质量考核体系和信用管理,同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同一违规行为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将加倍记分。
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记分总分值满24分,教育行政部门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
70条“硬杠杠”划出办学“底线”
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记分总值为学校法人、举办者及校长违规行为记分之和。民办中小学设立分校区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记分管理。
根据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单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分、2分、3分、4分、6分、12分六个档次。
在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记分标准里可以看到,涉及举办者的违规行为情形共11种,涉及学校法人的违规行为情形共37种,涉及校长的违规行为情形共22种。
其中,一次性记12分的行为包括:“学校擅自设立分校区”“学校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情节严重”“学校拖欠教职工集体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有“学校不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学校未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也将面临记4分或6分的处理。
此外,“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不力,存在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现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学校违规补课”“学校未落实两操一活动、阳光体育一小时相关要求”等行为,均在记分之列。
记分分值越高 处理越重
70种违规行为有章可循,同时,记分分值越高,面临的处理也将越重。
一个记分周期内,民办中小学违规行为:
记分总分值满12分,取消该校年度评优资格;
记分总分值满24分,进行黄牌警告;
记分总分值满24分、32分、40分,分别核减该校下一学年10%、20%、30%的招生计划;
记分总分值满48分,核减该校下一学年100%的招生计划。
一个记分周期内,民办中小学举办者违规行为:
记分满8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记分满16分,取消评优资格;
记分满24分,进行黄牌警告;
记分满36分,将其列入民办学校举办者从业黑名单。
一个记分周期内,民办中小学校长违规行为:
记分满16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记分满24分,取消评优资格;
记分满36分,进行黄牌警告;
记分满48分,将其列入民办学校校长从业黑名单。
民办中小学校违规超计划招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按规定记分外,等额核减下一学年招生计划。
学校无招生计划违规招生或者违规超计划招生人数占批准招生计划数30%以上的,核减该校下一学年100%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