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辽宁省教育厅于2022年1月启动了第一批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遴选工作。经过学校自主申报、市教育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共遴选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180所(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2月23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辽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第一批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