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方法(试行)》(桂政办发〔2018〕144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经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我厅审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2021年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10项特等等次,60项一等等次,150项二等等次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再创佳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教学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借鉴,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21年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等次名单
2.2021年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等次名单
3.2021年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二等等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