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长春新区教育局、梅河口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务实、有序、平稳、创新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推进教育公平,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课程改革,着力提升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指导性,充分发挥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核心作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机衔接,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考试评价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基础教育改革实际出发,按照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具体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设置和安排课程内容。
(二)系统性原则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注重课程、教学、考试评价一体化设计,整体设置和安排各学科以及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构建相互衔接、层次递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三)选择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精神,为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生的不同发展需求,保障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学校特色课程体系的构建,促进我省普通高中的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四)实效性原则
充分考虑我省不同地域学校在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从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大多数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学校在新课程改革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和调动学校实施新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我省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并取得实效。
三、任务目标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任务是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课程的培养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四、课程设置
(一)学制与课时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可分为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个学段为10周。
3.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二)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1.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2.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3.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三)科目安排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1.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2.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
3.艺术可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
4.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5.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
6.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四)毕业学分要求
1.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五、课程实施建议
(一)合理制订课程实施规划
1.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规划。本指导意见中的课程学分结构表、课程安排指导表是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制订课程实施规划的基本依据。
2.学校要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科目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要开足规定的课时,如果确有需要,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但应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3.学校要开全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要开设选修课程的模块,为学生自由选择课程提供保障。各学校应科学、均衡安排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正确引导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和特长以及专业发展需求进行选课;创造条件赋予学生充分的课程选择权,尊重学生的课程选择,不得强制学生确定选学科目。
4.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学生多样化需求,积极开设丰富多样的校本课程,体现办学特色。学校要加强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要重视劳动教育,统筹开展好生产性、服务性和创造性劳动,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
(二)切实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1.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指导教师培训。要明确指导机构,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对学生进行指导。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正确地认识自我,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2.学校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规范选课指导的工作程序,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安排班主任或导师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指导学生选课,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
(三)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
1.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开展教学与评价,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共同体。倡导自我反思与同伴合作,营造民主、开放、共享的教学研究文化,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索,形成教学风格和特色。各级教研部门要提升教研服务品质,深入基层学校,重视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的落实工作,开展教材、教学和考试评价的研究、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做好教研的专业引领和专业支持。
3.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管理规范,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认真做好反馈,引导改进教学。
4.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学校要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设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为走班教学的实施提供保障。要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根据课程设置和选课情况合理安排走班,要确保稳定的教学环境。
(四)充分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
1.学校要统筹各方力量,创设课程实施条件和环境,开发课程实施所需的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便利的实践体验机会。
2.课程资源可以由学校独立或联合开发,鼓励跨校、跨区域协作,提倡共建共享。
3.学校要系统规划校内外课程资源的使用,提高课程资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
(五)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1.学校内评价或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以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考试成绩合格是毕业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考试命题应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要优化考试内容,突出立德树人导向,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境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
2.学校要具体实施《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应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
(六)严格学分认定与管理
1.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
2.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转学学生在原学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可转为转入学校的累计学分。
(七)加强课程实施的条件保障
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应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校提供必备的条件和保障,协调好师资培训、人事编制、经费投入、设施设备配置等,做好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培训、解读和宣传工作,为课程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加强课程实施的管理和监督
1.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注重发挥课程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中的作用。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依据本指导意见做好课程实施规划,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课程实施监管,要落实校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学校的课程实施规划应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开展学校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
2.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市、县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要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改进机制。各地区要协助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相关工作。
附件:
1.吉林省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
2.吉林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