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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工委联〔2020〕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吉林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10:17:43作者:来源:

  各市(州)党委教育工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教育工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河口市党委教育工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吉林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5日

  

  

  关于加强新时代吉林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办好中小学思政课关键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配齐建强师资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名师辈出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现就加强新时代吉林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切实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配备管理

  1.逐步配齐专、兼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完善编制保障,在核定或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时,充分考虑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和岗位总量内,严格按照保证中小学思政课开齐开足的原则,结合班额、生源、交流轮岗以及教师工作量等情况,调剂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岗位,配齐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小学低、中年级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小学高年级思政课教师应以专职为主,确保专职配备比例逐年提升。初中、高中应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缺口较大的县(市、区),可严格依据国家和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政策,集中组织到高水平师范院校进行招聘。

  2.明确兼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要求。小学思政课教师可由班主任、相关课程教师、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等兼任,兼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须在上岗前应完成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需确认区域内现有兼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数量,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兼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新进兼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原则上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3.实行中小学思政课特聘教师制度。各地各校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依托小学少先队讲堂、初中团校和高中党校等阵地,聘请本地区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专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责同志以及各行业先进模范、英雄人物等定期到中小学讲课或作报告,原则上特聘教师每学期授课次数不少于1次。

  4.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各地各校要将取得思政课教师资格作为中小学校新进专职思政课教师的必备条件。严格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把选聘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让有理想的人讲理想,有信仰的人讲信仰,师德高尚的人讲思政课。规范遴选条件和程序,各地各校要积极将政治立场坚定、为学为人表现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充实到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公开遴选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本地文件和遴选公告规定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提高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学历层次。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逐步将小学思政课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初中思政课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学校将普通高中思政课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6.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应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有关制度和文件要求。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对出现相关问题的,按要求从严处理,不得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理外,须及时调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对不能胜任思政课教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的,应将其退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

  二、全面提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素质能力

  7.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健全立德树人体制机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实施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行动,定期组织省级骨干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示范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各地要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轮训制度,依托各级党校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每3年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5日的集中脱产培训,着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师德师风、形势与政策的学习教育,并纳入在职(岗)培训学时记录。各地各校要建立地方党政领导、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联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制度,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关心教师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

  8.深化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和宣传优秀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典型的模范事迹,讴歌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工作。注重加强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督检查,严格师德考核,推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筑牢师德底线,将师德表现作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学校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出说明。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9.强化中小学思政课党员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各地各校要重视做好在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和选拔优秀党员教师担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不断提升我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党员比例。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引导中小学思政课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创建中小学思政课党员教师先锋示范岗,充分发挥中小学思政课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完善“研培一体”的专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我省以“研培一体”为特色的省、市、县三级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作用,加强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组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训,引导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遵循学生认知规律设计课程内容。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地方培训项目计划,培养思政课“种子”教师。

  11.注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和统编教材教法培训。健全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相关学科知识的专题培训制度,促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加强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教法培训,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思政课课程目标,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12.拓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培训方式。探索建立吉林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实现全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学资源共享、优质公开课分享。建立以老带新制度,通过有经验教师与新入职教师结对互助的形式,使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

  13.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制度。充分挖掘吉林省红色资源,探索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机制,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和校外实践锻炼制度,利用研学活动课程、研学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吉林特色的实践教育精品线路,引导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深刻把握世情、党情、国情、省情、教情,厚植家国情怀、传道情怀和仁爱情怀。各地各校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每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每年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外县(市、区)实践教育活动至少1次。定期组织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在比较分析中坚定“四个自信”。

  14.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源头培养。加强高校思政教育相关专业建设,适度扩大招生规模,优化课程设置,改进培养方式,提升培养质量,培养一大批合格的思政教育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指导师范院校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养体系,加大优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供给。在省属公费师范生计划中向思想政治专业予以适当倾斜。通过多种形式,鼓励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德育等专业对口毕业生从事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工作。

  15.实施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提升计划。鼓励支持我省有条件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中给予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门名额,每年支持一批优秀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思政教育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鼓励支持农村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提升学历。

  16.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研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四级思政课教育教研工作体系,加大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中选拔思政课教研员的力度,配齐建强教研队伍。加强吉林省教育学院、各市(州)教育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及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对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队伍建设的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考核标准与考核制度,完善教研员选拔和退出机制。

  17.发挥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指导作用。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深入课堂,提升对一线思政课教师业务指导的专业性和实效性。落实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制度。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示范授课、巡回评课等制度,带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与思政课教师建立教研共同体,开展高质量教学研究和专项课题研究活动。

  18.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一体化建设。在吉林省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一体化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思政课和教师队伍建设分类指导,推进中央、省委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措施在我省落实落地。扎实推进课程教材一体化贯通、教师队伍一体化配备、专业发展一体化培育、教育教学一体化研究、政策措施一体化落实等工作。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辐射作用,建立若干个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教师研修基地,开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理论研修、教学研修、实践研修,鼓励高校教师到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实践。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团队建设,遴选一批省级示范团队,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等活动。设立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项目,开展思政课改革创新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提高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科研能力。

  三、不断创新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激励机制

  19.实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评审。探索开辟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评审通道,按职称“评聘结合”改革方式,对应现从事岗位和专业,评聘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单设标准、单列指标、单独评审”,中、高级职称思政课教师评审比例不低于教师平均水平,指标不得挪作他用,并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

  20.改革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各地要研究落实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特点相匹配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和育人实效的导向,对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长期在教学一线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农村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在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奖评优、培养培训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拓宽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认定范畴,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论文等弊端。核定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工作量时应将开展时事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纳入其中。

  21.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各校定期开展思想课教师主题宣传活动,树立教学改革标兵,评选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在吉林省优秀教师、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吉林省教学名师、省教学成果奖等评选推选活动中向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倾斜。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设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调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四、全力确保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22.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始终。各级党委要把思政课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志性工程摆上重要议程,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思政课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抓好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把相关规定要求切实落到实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各地组织、宣传、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主动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各级党委和教育系统党组织要将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和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问责追究。

  23.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学校要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把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重点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学术交流、专业发展、宣传表彰、实践研修等,确保关于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

  24.完善督导评估。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机制,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各级教育督导范围和绩效考核范围,督促指导各地各校按要求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确保中小学思政课教育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建立并完善各相关部门考核机制,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对领导班子、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25.促进社会参与。各有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锻炼提供机会。各级党校、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干部培训学院等应发挥自身优势,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开发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项目。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等应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提供便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拓展教师发展平台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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