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培华学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办学自主权优势,不断提升学院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道路,助力学院“双一流”建设,先后获得“五星级党组织”“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校级党委”、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 50 强高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获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5A 级。
坚持与时俱进 探索现代化治理体系
该院一贯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核心问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渐形成了以《西安培华学院章程》为核心和统领,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一章八制”制度体系。
——系统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该院理事会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求和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学院各单位依据“废改立”的原则,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现已形成了《西安培华学院理事会章程(修订)》《西安培华学院监事会章程》《西安培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安培华学院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培华学院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 11 部大型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体系。
——科学设计组织管理结构。该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形成了“院长负责、党委监督、教授治学、教工参与”的民主管理模式。加强顶层设计。“十三五”以来,学院着力进行学院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调整部门功能设置,优化协同运行机制,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了理事会、党群系统、二级教学单位、教学事务部、研究发展部、学生事务部、行政事务部和服务保障部的“大部制”布局。明晰工作责权。该院理事会作为学院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对学院工作的统一领导权和重大事项决策权。学院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学院利益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院长在学院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总体工作。院长办公会是学院的行政议事执行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理事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理事会决定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学院历任党委书记都进入理事会担任理事,进入教学督导委员会担任总督学,确保党委参与学院决策监督职能。保障学术权力。学院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每年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吸收各民主党派、教师等对学院的意见建议。
——不断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去行政化”改革。学院加快吸纳吸收行业(企业)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和高水平学者参与学院决策,优化完善理事会议事、决策机制。使教学和管理工作逐渐转向学者和专家主导,学术主导代替行政主导。管理职能优化重组改革。学院每三年组织开展岗位竞聘和组织结构优化,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学院管理部门成为“学习型”“专家型”和“服务型”组织。探索新形势下校院两级的权力结构形态和管理职能定位,不断下移管理重心和自主权(人权、财权、事权),切实将二级学院由“教学单位”逐步转变为“办学和教学单位”。强化学术委员会的功能。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教学)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学术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专家化,一般管理人员教师化,切实做到“专家治校、教授治学”。发挥“学生自治”作用。学院秉承“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办学理念,采取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治”、自我管理的模式,全面发挥社团自主决定活动项目、内容的优势,增强了学生的民主意识,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浓厚了校园学术气氛。营造优良校园文化氛围。学院积极打造红色基因,开展“一院一品”特色文化活动,引导二级学院结合专业实际,不断践行学院文化理念,提升学院内涵发展水平,将爱国情怀、使命担当、教书育人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教育已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
强化创新思维 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十三五”以来,学院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全方位提升学院内部治理能力。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规划管理和目标绩效考核,促进其从“教学”单位向“办学”单位转变,激发办学动力。
——实施目标绩效管理,激发员工内生动力。推进目标绩效管理。“十三五”以来,学院积极推进目标绩效管理,完善单位目标考核和教职工个人考核体系,形成重在绩效、用数据说话、时时评价、事事评价的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修订《西安培华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改革二级教学单位日常经费的预算管理,简化预算编报模式,加强资金统筹管理,不断挖掘和拓宽办学资金来源,将审计重心从财务收支审计转向全面关注资金、资产、资源和政策落实上来。
——建立多元评价机制,探索内涵发展路径。建立由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质量保障机制。学院通过与麦可思数据公司合作,不断发挥第三方评价优势,利用专业化的大数据平台针,针对学生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企业行业专家评价)等维度,通过专业化的大数据平台和深度数据挖掘分析,开展毕业生短期跟踪评价、毕业生培养质量中期评价、学生成长评价、教学质量评价、师资发展评价、用人单位跟踪调研等,不断优化和解决学院内部治理问题。构建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评价体系。建立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标准,形成教学质量管理部门、二级学院、教师、学生、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机制。探索专业建设多元评价机制。校内适时评价与校外跟踪评价途径相结合,建立专业评估、国际认证、学位点建设、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等多类别评估项目相交叉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提升路径。学院通过积极开展和探索学院“管办评”分离的新机制、新方法,细化管理路径,进一步提高学院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创新教职工培训模式,优化提升职业素养。“十三五”期间,学院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抓手,多方合力提高教职工的执行力。多样化培训模式并进。针对教职工学院同时开展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组织开展了 450 次培训,共计 32797 人次参加,已形成了“面向全员、突出重点、分层次、多样化”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供不间断培训服务。面向全体教师每年举办12场教师能力提升系列讲座,每年举办教学科研沙龙活动10余期,将一年一期的新员工培训,改为一年两期,学院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资源,全面开展教师网络培训。创造机会鼓励教师“走出去”。学院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各类教学改革和能力提升的 培训研修班,为教师们提供学科之间的交流学习机会。为了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与校外企业合作,建立6个教师培训基地。近五年共选拔出68名青年骨干教师,落实与西北大学的对口帮扶制度,开展“一对一”教学、科研指导。
——深化信息化建设,适应新时代治理环境。优化完善服务事项网办流程。通过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有序 推进,实现具体化、标准化、可操作化。学院建设的5项基础性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日常生活服务提供便利与保障,推进治理方式变革,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建成了数字校园基础平台。“十三五”以来,学院建成了数字校园基础平台,集成了 21个关键业务系统,实现了统一信息门户和用户身份认证,服务于师生的跨部门的应用,基本实现治理领域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共享和应用。
抓住新时代机遇 走高质量内涵发展之路
学院广泛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统筹编制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分步走谋划学院发展蓝图。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该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办学理念,深入学习新时代要求,准确研判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坚持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定走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办学道路。认真贯彻落实好“四个服务”思想。始终坚持大学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并切实转化为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实际行动。培育优良的校风学风,增强教育自信。积极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师生对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政治认同、价值认同、心理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完善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的一体化育人体系。坚决贯彻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理念,构建纵向衔接和横向配合相统一、校内教育和校外培养相协同的一体化育人体系。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育人方针,突出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八大能力”的培养,把立德树人落到实处。统筹发挥学院、家庭和社会教育的育人资源,使学院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强大合力。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高等教育法》办学,落实好《高等教育法》以及相关的条例规定对大学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大学章程及相关制度办学,确保大学有章可据、有法可依。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大学治理体系现代化。
——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好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探索信息时代大学教育治理的新模式新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思维或互联网思维,实现从“管理”向“治理”思维的转变。把信息化技术手段引用到大学管理中来,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顶层设计。把信息技术充分应用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评估中,加强对教育教学的过程性评价和学情诊断,推动大学“课堂革命”,进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转变评价理念,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扩大评价主体,让更多利益相关者参与进来。把握评价核心,认真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创新评价方法,要充分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法,并做到有机充分,最大程度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形成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张晨悦审核:刁巧燕)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201/29/120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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