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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1 10:18:01作者: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全省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支撑力,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

  2020年7月2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全面分析了研究生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提出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为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入分析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全面部署了新任务新举措。9月22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和若干关键改革举措。

  8月份以来,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战略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四为”方针,紧密结合实际,聚焦重点任务,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省教育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开展了全面系统调研,面向导师、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了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满意度问卷调查,分层分片召开座谈会,坚持问题导向,问需问策。经广泛征求意见、会议审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形成了《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特点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面向”,聚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战线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明确了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15项措施,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文件要求与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的有机统一,总结继承成功经验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有机统一,加强统筹推进与鼓励培养单位积极探索的有机统一。

  《意见》主要有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立德树人。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配齐建强党建和思政工作队伍,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服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建设,增强思政人才供给能力,全面提升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二是更加突出服务需求。围绕“四个面向”,坚持供给与需求相匹配、数量与质量相统一,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合理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特别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坚持存量调整、增量优化,健全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培养单位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打破学科壁垒、促进文理融合,构建规范有序、相互衔接的交叉学科发展体系,建设区域性研究生教育高地。

  三是更加突出质量导向。严格规范考试招生,严把研究生入口关;健全培养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评选省级优秀教材、示范课程,在省级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优化课程体系,打造精品示范课程,严把研究生培养过程关;完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把研究生出口关。

  四是更加突出创新引领。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项目资助计划,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系统科研训练,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高质量研究生培养;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资助计划,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完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强化企业(行业)导师实践指导,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五是更加突出改革驱动。紧紧抓住质量评价改革这个“牛鼻子”,破除“五唯”评价方式,聚焦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健全分类分层多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施监测评价,促进培养单位内部治理结构,细化强化研究生管理部门、二级学院、导师和学术组织权责,加强招生培养、实习实践和就业创业全过程管理。

  六是更加突出开放合作。深入推进校际、校所(院)合作办学,推进信息技术与研究生教育深度融合,推进精品课程、图书文献、教学科研平台等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高水平协同育人体系;全面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落实《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条件资源保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建立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强化组织、政策、条件、经费保障。

  二是压实高校主体责任。加强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条件建设,完善设施设备管理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各培养单位认真制定落实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好。

  三是发挥专家组织作用。支持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专业教指委等专家组织和行业学会,围绕一些共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加强研究、咨询和指导,促进全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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