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坚持“自治区统筹指导、地区督促推进、县市主体落实、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持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和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的要求。2016年以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工程,累计投入223.8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693.7万平方米。全区小学、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由2015年的6.25平方米、11.88平方米分别提高到2020年的7.75平方米、14.65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由2015年的1201.2元、2071.6元分别提高到2020年的1834.41元、3056.98元;学校大班额由2015年的5.2%、6.3%分别下降到2020年的0.4%、0.3%。构建“互联网+教育”服务体系,开展“三个课堂”建设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全部达到100M以上,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奠定坚实基础。
持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出台一系列“尊师、惠师、强师”举措,健全完善教师改革政策制度保障,改善教师工作生活环境,均衡配置城乡和校际教师资源,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员、岗位、经费“三总量”管理过渡政策,2017—2021年,累计招聘义务教育教师8.99万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占比超过50%;培训中小学教师30.7万人次,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实现培训全覆盖。制定《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出台22条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措施,支持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落实南疆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由人均每月200元提高至300元,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全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
切实保障重点群体权益。狠抓控辍保学,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建立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强化控辍保学属地管理职责,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开展疑似辍学学生信息比对,建立控辍保学台账和疑似辍学学生核实结果抽查制度,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力度,不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2021年,累计拨付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144.22亿元,惠及学生1648.7万人次。
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分学科制定义务教育教学指导意见,加强课堂教学常规管理,提升课堂教学实效。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实现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覆盖,建设小而美、小而优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乡镇寄宿制学校,不断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新实施多种联盟办学模式,扩大城乡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