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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1-04-01 10:18:27作者:来源:

  

  

  

  

  切实保障教师待遇,职称评定向农村教师倾斜,优秀教师、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高校教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从省教育厅了解到,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实施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教师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按照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600元的标准,对农村教师根据艰苦边远程度进行差别化补助。今年省级财政投入1.3亿元,对15个重点扶贫县实行定额补助。

  师德师风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加大教师表彰力度,通过表彰“最美教师”、“最美校长”、“最美园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大力宣传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同时,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从正面激励和反向约束两方面同时发力,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农村教师和体音美劳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增强。我省通过实施“特岗计划”,招聘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农村教学一线岗位。今年加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重点补齐农村教师缺口。深入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补充农村体音美劳学科教师队伍,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审向体音美劳学科教师倾斜。

  教师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我省出台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培训工作力度,每年培训中小学拔尖人才900人、乡村骨干教师2000人,遴选建设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团队。将高校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到高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进一步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制定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倾斜政策,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重点评价实践教学能力等,进一步形成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导向,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

  高校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我省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兴辽英才计划”,2018年以来遴选并重点支持了173名高校引育的高端人才,提升支撑高校学科建设和内涵发展。

  2019年,我省新增两院院士5名。组织高校主动聚焦“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开展高校院所服务全面振兴专项行动,已有26所本科高校和18所高职院校与地方政府签订了60个校地合作协议,与企业签订了346个校企合作协议。2019年高校省内转化科技成果303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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