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选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经各省推荐和严格审核,形成了全国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人员拟聘任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2日至3月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电子信箱:zhifachu@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7480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