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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厅2020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10:20:07作者:来源:

  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2020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8日

  

  

  

  吉林省教育厅2020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软环境组〔2020〕3号)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才服务保障力度,推动营商环境短板得到明显改善,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吉林省教育系统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规划处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公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及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处牵头,民办教育管理处、教师工作处、考试院等相关处室及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双创”工作,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融入“双创”,完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高等教育处、科研产业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对接,培养与市场主体需求相适应的产业人才、技术人才。(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

  (七)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妥善解决好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深入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研究部署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制定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办理转办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做好宣传解读。利用政务服务窗口、门户网站等渠道载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收集群众反映情况,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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