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下发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各地各校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任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
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强化疫情防控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地教育部门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科学制定春季开学方案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形势、防控政策要求和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落实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开学通知和返校疫情防控要求,分类、有序做好师生返校安排。
对于开学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师生员工,要求其暂缓返校,直至相关地区解除高中风险等级。确需安排线上教学的,要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三、加强师生员工返校健康管理
“一人一档”建立台账,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
通过便捷可及的形式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引导返校途中有效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足量防护用品,主动配合交通场站落实防控措施。
师生员工返校入校门要测量体温,核验身份、健康码和行程卡。
所有师生员工返校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第3天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开学后两周内不举办校内聚集性活动。
四、严格落实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
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在校内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完善防疫设施,坚持错峰就餐。加强师生员工在校外疫情防控教育引导。
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和图书馆、实验室、快递点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加强校门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实现应种尽种。鼓励符合条件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继续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制度,对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重点人员加强核酸检测频次。
五、加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校要将学校应急处置纳入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充足的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储备和人员力量等。
各校要不断完善和细化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春季开学前后,要与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有针对性地协同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对学校突发疫情应急演练。
要加强教育部门干部和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疫情防控骨干人员培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春季开学督导检查
根据各地各校开学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督导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等情况。推动各地各校加强春季开学自查自纠,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