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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6 06:54:01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有关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闽财资函〔2022〕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编报资产年报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布置,安排专人负责,扎实推进资产年报编制、审核等各项工作开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进一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年终盘点,及时对账,确保同口径的资产年报数据与会计账相关数据相一致。

  三、要梳理分析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资产管理保障单位运转、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等情况,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已经整改的要反映整改成效。

  四、各单位(学校)资产年报数据应于2022年3月25日前通过“2021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系统”报送,资产报表及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等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报厅国资办,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jytgzb@fjsjyt.cn。联系人:胡明,联系电话:0591-87569752。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202/t20220223_58443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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