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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6 07:21:23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鲁教民字〔2022〕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进山东开放大学改革发展,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0〕6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在线教育平台和数字化教学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互联网+教育”发展,促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建设完善我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质量效益,努力建设成为扎根齐鲁大地、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类施策建设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构建覆盖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坚持内涵发展,建立健全开放大学办学标准、质量标准,强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特色;坚持融合创新,主动融入我省职教高地建设,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坚持开放办学,面向全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三)主要目标。

  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教育发展趋势,“十四五”期间,形成“全省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格局,打造我省终身教育、在线教育、灵活教育和对外合作平台,将山东开放大学建成“服务全民、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高水平开放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开放大学前列。

  二、主要任务

  (四)明确性质定位。

  山东开放大学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以“互联网+”为特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体系办学为载体,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大规模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开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实施开放教育业务,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类社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区域全民终身学习。(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

  (五)完善办学体系。

  我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由山东开放大学、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行业企业学院和学习中心组成,按照“省级统筹、分级办学”的体制运行,实行一体化办学。

  1.各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按照“政府主导、一市一策、一县一案”的工作思路,依托现有广播电视大学、属地中高职院校,建设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按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承担有关工作。选好配强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领导班子,有关设立、变更和终止及其主要负责人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按照属地统计原则进行。(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

  2.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山东开放大学指导各市、县(市、区)制定实施市、县级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是山东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业务上接受上一级开放大学的指导和管理。(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

  3.山东开放大学统筹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业务,围绕服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设立行业企业学院,不断优化学习中心布局,打造全民终身学习品牌。到2025年,建成以山东开放大学为龙头,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为骨干,覆盖全省的开放大学体系。(责任单位:山东开放大学)

  (六)拓展办学范围。

  山东开放大学在实施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业务的同时,开展本专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颁发相应学历教育证书,面向不同人群提供便利、优质的教育服务。发挥“大学+体系+平台”优势,设置应用型、技能型专业,大力发展基于工作场所的继续教育,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途径。支持山东开放大学发挥在线教育平台、数字化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优势,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可参照省里做法,建设“老年开放大学”“社区学院(学校)”,并向基层延伸建立学习网点,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坚持全省开放大学体系统一办学质量标准,开展社会培训,加强短期灵活教育。开展终身教育、在线教育,特别是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科学研究,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

  (七)建成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互联网+教育”模式,大规模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重点围绕新农民、新市民、老年人等人群需求,聚焦服务乡村振兴、老年教育,建设优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课程资源,提供智能化教学支持服务。搭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公共服务平台,集资源库、师资库、项目库及学分银行“三库一行”功能于一体,打造“开放式、智能化、超便利”的终身学习超市,满足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依托山东开放大学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有助于学习者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的线上学习社区和线下学习中心,营造智慧学习环境。(责任单位:山东开放大学)

  (八)推动学分银行建设。

  山东开放大学要积极对接国家学分银行,探索建立学分认定体系和标准,推动山东省学分银行建设。利用一体化平台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机构账户,建设数字学习档案,记录储存学习经历与成果,实现可追溯、可查询。探索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与学分银行的融合,促进书证融通。探索构建与国家相衔接的资历框架,在高等学校之间开展学分互认试点,打通山东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

  (九)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加快开放大学体系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开放大学内涵发展需要,建设一支以教师队伍为核心,以技术队伍和研究队伍为支撑,以管理与服务队伍为保障,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先进教育理念和过硬专业本领,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人才队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体系办学优势,建立柔性人才管理机制,通过招聘、引进、培养等方式,有重点、有计划地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专家、教授,以及行业、企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员,建设“双师型”队伍。加强开放大学体系师资队伍一体化培训管理,培养教学名师和业务管理骨干,组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教学和课程辅导团队。加大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助学咨询教师和专业学习辅导教师配备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开放大学)

  (十)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协同高效的课程育人体系,协同构建终身教育“大思政”格局。构建体系联动的质量保障体系,形成教育教学责任共同体。完善系列质量标准和规范,发挥标准和监控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作用,立足办学实际、对接职业标准,制定统一性和多元性相结合的办学质量标准体系。加强过程评价和管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通过动态质量监控系统,持续推进对教学全过程和学生学习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定期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

  (十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及分配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教育教学部门、科学研究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党政职能部门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定发布《山东开放大学章程》,保障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一体化办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定期研究开放大学建设相关问题,督促检查有关任务进展。各地要将开放大学建设纳入本区域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加快推进开放大学建设。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应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征求山东开放大学意见后,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开放大学)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的实施。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省、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功能定位和办学规模,在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内,合理确定人员编制(人员控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组织、教学、师资等方面管理和指导。财政部门加大对开放大学办学经费投入,支持开放大学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开放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同时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以支持。(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四)强化督导评价。

  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对开放大学的质量监控,将开放大学办学纳入教育质量督导评估体系,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多措并举为开放大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政策与制度保障。山东开放大学要逐一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定期教学检查和定期质量评价评估制度,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山东开放大学)

  

  附:《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2/2/25/art_124276_10298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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