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落实“平安山东”工作目标要求,全面总结“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省校园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鲁教安函〔2022〕1号)工作部署安排,我厅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和公安系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
推荐过程中,各级教育、公安部门,各高等学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层层评选,共评选出1198个先进集体、1412名先进个人。其中,教育系统8个市级教育行政部门、74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76所高等学校、684所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1171名先进个人,公安系统8个市级公安部门、109个县(市、区)公安部门、239个派出所、241名先进个人。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安全管理处反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512室。
邮编:250002
电话:0531—51793882
邮箱:sdxxaq@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