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结合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就省直机关纪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做好疫情防控中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要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和纪检干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严峻性、紧迫性,把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监督责任,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及省直机关工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二、要加强督促,及时传导压力。要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要紧盯重点任务,按照本单位党委(党组)部署要求,督促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切实严格执行,做到排查到位、管控到位、隔离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群防群治到位。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药监等职能部门机关纪委要督促本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本单位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要积极发声,及时辟谣正言。机关纪委要组织纪检干部先学一步,及时关注中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等相关权威媒体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最新动态,熟练掌握防护措施和基本常识,对朋友圈、微信群、微博、火山、抖音等新媒体中出现的谣言,及时发声,进行正面引导,当好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四、要咬耳扯袖,及时谈话提醒。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注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执行党委(党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思想懈怠、行动滞后、跟风哄抬物价、制造市场恐慌等行为涉及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五、要严肃查处,及时执纪问责。对本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要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查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要强化推动并跟踪问题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报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检组织,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六、要科学应对,强化自身防控。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引导身边亲友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带头养成良好的个人和公共卫生习惯,进出办公场所佩戴口罩,积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带头配合做好疫情监测,做到传染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带头按照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安排和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工作、生活中落细落小落实,以扎扎实实的担当践行初心使命,助推疫情防控阻击战早日大捷。
吉林省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