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督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各高校推荐,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拟聘任第一届省高校教育督导员523名。现将拟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聘人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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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