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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强调12条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22-03-12 03:31:31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3月11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冯守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地各校要压实“四方责任”,结合近期国内疫情形势,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四早”要求;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履职尽责,慎终如始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准确认识新冠肺炎病毒,特别是奥密克戎变异株隐匿性强、传播力强等特点,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守护校园一方净土。

  二是严把疫情防控校门关。持续加强校园管理,寄宿制中小学和高校要继续实施校园出入审批制度,师生员工每天进入校园都要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特别是进入校园的私家车,要对每一个人进行检查,严防未经批准人员进入校园。教职员工家属未经批准坚决不准进入校园。

  三是加强健康监测。要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对校园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加强教职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要对因病缺课、缺勤的师生员工,做好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四是教育引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督促师生要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要勤洗手、多通风、正确佩戴口罩。

  五是加强师生员工行为和行踪管理。要引导师生员工主动减少社会活动,外出应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教职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城市、出市参加会议和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教职员工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校园风险。

  六是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活动。严格活动和会议审批制度,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能缓办的要缓办、能取消的果断取消,能线上的不线下,严格控制活动和会议的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的活动或会议,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是严格快递包裹防疫管理。各校须在校门外设置快递物品中转站,所有进校的快递物品在中转站进行第一次喷雾式物体表面消杀,消杀后再转运至校内各快递网点进行第二次消毒。各网点要设置快递外包装回收站,安排专人及时处理,保证快递外包装不散落。

  八是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要加强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多发传染病监测以及人员健康监测,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人、物、环境同防,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九是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校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假设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随时启动。要提前规划好校内、校外应急隔离场所,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并做好一旦校内工作人员被隔离,防控及服务人员力量不足时的应急解决预案。

  十是加强后勤服务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生活用品保障,严禁借机上涨物价。要提升校内浴池、理发店等与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场所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让学生在校园内就能够低价格、高质量的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十一是加强自媒体发布信息管理。要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做好答疑解惑工作。要加强师生员工在自媒体上发布信息的管理,建立对未加核实发布不实信息、误导他人言行的师生员工予以问责的工作机制。

  十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教育厅近期将组成督查组,通过线上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迎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林传达了3月10日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调度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情况。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内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疫情防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校长、疫情防控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jyzx/jyyw/202203/t20220311_4526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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