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行业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河海力量。
重构科研绩效评价。构建与服务社会联动的分配机制,制定科研业绩评价体系,注重在自主创新、科技攻关、论文著作等方面取得的原创性、前沿性、突破性创新成果,突出质量、贡献和特色。强化科研成果考核要求,修订科学研究考评指标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考核权重,增加标准制定、学术组织任职等行业影响力贡献指标。持续优化评价改革,组织开展政策跟踪评估,分阶段采集、整理、分析数据,做好动态监测和实施预测。
实施重点项目评价。引导科研人员和团队助力国家重大战略与重大工程实践,新增一批牵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或承担一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和水利部重大科技专项,有力推动“智慧水利”建设。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问题中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攻关成果。
健全科研成果评价。改进科研成果评价方法,推动制定科研评价指导意见,尊重科研规律,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推行代表作评价、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制定出台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多途径遴选专家,规范评审过程严谨性和科学性,推动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强化分类评价,聚焦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着力培育和鼓励原始创新性突出、学科领域带动作用强、学术影响大的科技成果。
完善服务管理评价。推进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与服务机制,制定出台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以转化能力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重要标尺,建立申请前评估机制和授权后补助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重质量、重转化”。全面落实面向行业重大需求的服务机制,制定服务科研需求管理办法,主动对接融入战略需求,设立科技服务联络员,台账式管理联络对接次数和对接成效,纳入学院年终考核。
构建诚信评价机制。建立覆盖科研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制定出台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落实诚信承诺制度、科研过程可追溯制度,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各类评价的重要指标。不断规范科研诚信档案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便捷高效、共享联动、动态管理的科研诚信档案管理平台,弘扬科学精神、恪守诚信规范,构建守正创新的科研生态。